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4月9日上午10:00,在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86号2幢2单元2层拍卖厅,采用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www.scpm.com)网络拍卖信息系统交易平台,以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方式,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531号3幢1单元3楼1号住宅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68.13平方米。拍卖参考价42.264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5年4月8日在标的现场展示
三、竞买注意事项:竞买人须于2015年4月8日15:00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户名: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帐号:22364901040001678),汇款时注明“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于2015年4月8日15:00前持保证金转款凭证、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到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86号2幢2单元2层签订《竞买协议》、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四、请上述标的相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参加竞买,请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逾期视为放弃其相关权利。
咨询电话:028-86627295
以上信息详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 rmfyssz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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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昌达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