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刊物(季刊)
拍 卖 瞭 望
(第4期)
四川昌达拍卖有限公司 主办
拍卖基金2015年公益拍卖会即将启动
1月15日下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将在北京举行“拍卖基金2015年公益拍卖会”,将为您呈现由中国嘉德、西泠印社、北京荣宝、北京匡时等拍卖公司捐赠近60件现当代名家的精美艺术品,拍卖会所得将成为首笔资金注入拍卖基金。届时,中拍协常务理事、理事单位代表和各路企业精英等三百余人将参加现场公益拍卖活动。感兴趣的业内外人士还可通过中拍网平台参与网上竞买,提前感受精彩的拍卖活动。
亲,你听说过拍卖基金吗?你知道它是做什么用的吗?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要组织自己的公益基金了!^_^
各位朋友,根据中拍协四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决议,中国拍卖行业又一件里程碑式的大事——拍卖基金即将成立,让我们快快了解一下拍卖基金和即将举办的公益拍卖会吧。
问题一:为何设立拍卖基金?
为吸引、动员、争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国拍卖行业的资助,支持拍卖相关的公益事业发展,扩大社会对拍卖行业的认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第四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拍卖行业发展基金»的提议,拍卖基金获得“准生”。随后,四届九次常务理事会批准了协会秘书处起草的«拍卖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咨询相关专家意见、参考国内各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和章程,完成了基金运行的规则设计工作。
问题二:拍卖基金主要用在那些方面,对行业建设有什么帮助?
在基金成立之初,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第四届七次常务理事会上就对拍卖基金的用途达成共识。拍卖基金用途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1、促进拍卖领域新兴专业化市场发展;
2、推动教学科研机构开展拍卖专业教学研究;
3、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加强行业理论建设;
4、资助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公益项目;
5、其他符合拍卖基金设立宗旨的项目。
大家可以看到,拍卖基金完全以拍卖行业走“市场化、专业化”的道路而成立的,同时兼具了公益的性质,承担了拍卖行业对社会的责任。
问题三:拍卖基金的运营原则是什么?如何保障基金的健康运营?
拍卖基金遵循公开透明,依法运作的原则,保证基金规范、安全、合理、高效利用,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为了保障基金的健康运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设立了专门的拍卖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筹资、使用和管理。拍卖基金管理委员会肩负着制定拍卖基金管理规则、决定拍卖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方向、审议和批准拍卖基金的年度预算、资助和投资计划,审议上年度决算等职能。拍卖基金管理委员会由1名主任、2-4名副主任、3-5名监事和若干名委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2/3以上管委会委员出席,形成决议须有出席委员半数以上通过。
拍卖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中拍协理事会报告基金年度运行情况,接受捐赠人和监事的监督和质询,接受行业及社会的监督。此外,«拍卖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还规定基金管委会委员个人利益与基金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管委会委员、监事、管委会办公室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从基金运作中获取利益。
问题四:拍卖基金的LOGO含义和设计理念是什么?
基金标志以两把经过弯曲、透视、立体效果处理的拍卖槌为基础图案,首尾相接,组成一个向心圆。同时将拍卖槌的一端作凹状处理,使其与槌手柄连贯,自然形成一个抽象生动的“心”。
另外,槌与槌之间衔接,并且LOGO颜色采用暖黄与深棕黄,同一色相不同纯度,象征拍卖企业首位相接,齐心协力,爱心传递。
问题五:2015公益拍卖会什么情况?与拍卖基金有什么关系?
2015公益拍卖会就是为了拍卖基金的资金募集而设立的,拍卖会所得将成为基金的首笔注入资金。本次拍卖会为艺术品拍卖,主要由中国嘉德、西泠印社、北京荣宝、北京匡时等拍卖公司捐赠拍品,共计60个标的。许多标的都是现当代名家的作品,具有很好的收藏价值和投资价值。
问题五:2015公益拍卖会有什么亮点?我们如何参加?
2015公益拍卖会采用当前最先进的O2O模式,即线上拍卖和线下拍卖相结合的方式。中拍网将全程提供预展信息,和网上竞买服务。当然拍卖会还将提供现场预展和现场参与拍卖竞买的机会。1月15日,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的预展和拍卖会现场,想必热情火爆的竞买现场一定能够感染你!
参加我们的拍卖会有两种方式:第一,来现场直接竞买。如果您正好参加1月份中拍协理事会;第二,网上竞买或电话委托现场竞投。请电话咨询中拍协办公室,提前办理竞买手续。
希望各位理事单位和行业内外的朋友积极支持,共同参与到这项造福拍卖行业发展的公益事业中来。
亲!还等什么,快来关注我们拍卖预展,积极参与到我们的拍卖会里来吧……
2015中拍协法律咨询委员会年会召开
2015年1月24日,中拍协法律咨询委员会2015年年会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法咨委2014年的工作,研究2015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会议由中拍协法咨委主任龙翼飞主持,姚红副主任作法咨委工作报告。中拍协会长张延华、秘书长李卫东、副秘书长欧树英及法律咨询委员会顾问、委员等20余人,以及来自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的4位领导作为特邀嘉宾也参加了会议。著名法学家、中拍协法咨委顾问应松年、王保树教授出席活动。
2014法咨委出台4个指导意见
“外争公平,加大政策协调力度”是中拍协法咨委2014、2015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中拍协法律咨询委员会在对外政策协调和行业内部规范性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针对司法拍卖、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著作权》修改等法律法规中涉及拍卖部分,中拍协法咨委积极主动与专家学者、有关部门沟通,将《司法拍卖制度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课题研究报告》、《建立与整合全国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案(征求意见稿)》、《著作权》中是否增加“追续权”的意见等送至最高法院、国家发改委及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政策制定主管部门,发出拍卖业的声音。
内抓自强,以法制促进并保障拍卖行业健康发展。2014年,中拍协出台了《网络拍卖法律指导意见》、《竞买保证金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保证金条款示范文本》、《竞买协议示范文本》四个指导性文件。这些开拓性的工作,深受企业欢迎,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2014年中拍协法咨委建立并坚持了“法律咨询接待日制度”和“专家巡回咨询调研制度”。2014年法咨委在北京、广东、广西、辽宁、河南、四川开展法律咨询接待日活动5场次,专家巡回咨询调研3次。2014年法咨委收到企业书面法律咨询30多件,回答电话咨询1200多(件)次,接待企业和有关部门来访咨询20多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并代理案件6(件)次。中拍协法咨委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配合协会其他部门工作,如参与制定《网络拍卖操作规程》、《拍卖师职业道德规范》、《拍卖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全国公车拍卖业务的指导意见》等。
法咨委2015任重道远 重点关注《拍卖法》修订
2015年,中拍协法咨委将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加大“法律指导意见”的发布和法律援助的力度。在司法拍卖政策、《拍卖法》修改、《文物保护法》修订、公共资源拍卖等方面将积极协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并将及时有效地把行业的声音反映上去。同时,还将积极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的调研活动。
会上,各位顾问、委员积极踊跃发言,大家就司法拍卖、淘宝网络拍卖及拍卖法修改等问题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意见。大会就《拍卖法》修改及拍卖行业争取话语权方面达成了一些共识。
王保树顾问指出,协会要加强行业治理,在结构上不断优化。在立法、司法过程中抓住机会,为行业争取话语权。应松年顾问则指出,审判工作与执行工作分离,是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基本原则,不能动摇,否则容易出现偏差。
刘双舟委员、邱宝昌委员等建议,法咨委要更多关注《拍卖法》的专业理论研究。石少侠委员指出,2015年中拍协法咨委要尽快组建专门小组,研究《拍卖法》修改问题,提出拍卖行业具体的意见稿,并附立法说明,在《拍卖法》修改过程中争取更大主动。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杨宝京处长听取委员发言后也表示:商务部将配合拍卖行业与有关部门做好对话、互动工作。
此外,龙翼飞主任委员还向新聘请的中拍协法咨委委员,孙佑海、孔祥泉等颁发了聘书。
张延华会长在大会总结时指出, 2015年法咨委工作要做到“外争公平,内抓自强”、“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做事”。内抓自强的前提基础是拍卖企业要“守法经营,按规章办事,做好拍卖企业自己的事。”在过去几年里,法咨委一直在协助行业在行业法制及标准化建设上不断提升自身实力,这符合国家依法治国、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的大形势。她强调,今后法咨委的工作还要继续保持这一方向。帮助拍卖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优化市场,在不断开拓市场的过程中,争取拍卖业更大的生存空间。
“四川省第四届拍卖咨询服务周
——拍卖进社区”
11月11日上午9点,由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主办的“四川省第四届拍卖咨询服务周——拍卖进社区”启动仪式,在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大厅举行,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文物局、省工商局直属分局、省拍卖行业协会的有关主管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成都晚报、四川日报的记者6人以及成都市151家拍卖企业的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省拍协谢珍福副会长主持启动仪式,省拍协李春贵副会长代表行业致辞,今年我们把宣传活动的主题定义为:“拍卖进社区”,旨在走进社会基层,宣传和普及拍卖知识,使拍卖更加贴近社会、接地气,传递行业正能量,这是新形势下拍卖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希望我们全体同仁以宣传周为契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踊跃参加宣传活动,齐心传递正能量,聚力塑形象,再创拍卖新未来。四川成都华联拍卖公司、四川优信拍拍卖公司的负责人代表全体拍卖企业在启动仪式上发言,谢珍福副会长宣布“四川省第四届拍卖咨询服务周——拍卖进社区”正式启动,拉开了全省宣传周的序幕,全省各地宣传活动随之展开。纵观本届宣传周,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安排得当
(一)、组织指导思想明确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和谐社会环境为目标,以行业社会化、市场化转型推进拍卖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为抓手,传达行业诚信经营理念,切实贯彻中拍协《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方案精神,以拍卖企业、拍卖师为主体,通过“拍卖进社区”普及拍卖知识,宣传行业成就,普及扩大机动车、农产品、艺术品等行业新兴社会委托拍卖业的社会基础,介绍网络拍卖等行业发展新动态,展现不断发展创新中的行业新形象,宣传、解读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各项贯彻实施标准,加深社会大众对拍卖的了解,减少负面认识,树立四川拍卖业正面形象。
(二)、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部门大力支持
全省各市州拍卖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尤其是负责牵头组织的企业领导按照协会的整体部署因地制宜,制定出本地区的活动方案,积极组织辖区内拍卖企业密切配合和筹备组织活动各类事项,积极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宣传周活动方案,并邀请出席,全省各地的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领导出席了活动仪式并讲话,一致认为拍卖业在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同时,积极主动服务社会,持续开展全省联动的拍卖走进社区宣传活动、意义重大,希望企业注重自觉开展常态化的社会基层的宣传活动,更希望行业持续不断坚持下去。
二、拍卖进社区,传递行业发展诚信经营理念
四川省拍卖业按照中拍协的统一部署,已连续开展了三届的宣传周活动。通过向社会大众宣传和展示四川省拍卖业恢复发展以来取得的成就,四川文物艺术品拍卖20年取得的成绩,宣传普及拍卖知识,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网络拍卖,进入2013年,通过拍卖走进校园向社会传达了行业发展新理念,即将拍卖教育纳入行业发展、产业规划和企业价值的提升中,让社会各界更进一步从拍卖感知了艺术,了解拍卖活动,了解行业发展新理念,在积极创建和谐的社会环境,树立行业形象,提升行业信心,促进行业的发展方面起到极大的推进效应。但是,当前社会各界对拍卖行业的不了解甚至误解仍然存在,更重要的是当前行业社会化、市场化转型,机动车拍卖快速成长,网络拍卖的应用,也使普及拍卖知识,推广拍卖方式的任务更加迫切。
因此,今年我们把宣传活动的主题定义为:“拍卖进社区”,旨在走进社会基层,宣传和普及拍卖知识,使拍卖更加贴近社会,接地气、传递行业正能量,这是新形势下拍卖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三、全省市州企业宣传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成效显著
按照本次宣传活动周的总体部署,全省宣传周活动的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成都“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大厅”,而省内成都及21个市州设立26个为分会场,由所在地的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AAA级企业牵头组织,全省304多家企业参与联动,形成合力,代表四川拍卖业的整体形象,承担着宣传拍卖法,普及拍卖知识,就近解答社区大众咨询的责任。各地企业在组织宣传活动的同时,一方面展现了企业发展历程、塑造了自身形象,另一方面,通过选择多样化的宣传方式,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在成都——西门分会场。2014年11月21日,拍卖走进青羊北路社区活动广场,群众广泛参与,发放宣传单近万余份,解答拍卖知识上百余人次,活动中,解答最多的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机动车、房产及各类艺术品拍卖等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解答不具备拍卖资质的机构假借拍卖名义,不择手段坑人敛财,扰乱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敛取高额服务费用的问题,加深社会大众对拍卖的了解,减少负面认识,树立四川拍卖业正面形象。
在成都——高新分会场。2014年11月21日-23日, 拍卖走进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天府新谷社区和优信拍公司拍卖现场组织了拍卖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以及二手车网络专题拍卖会,发放宣传手册150份左右,小礼品30份,发放拍卖会邀请函60份;在优信拍公司拍卖现场共计发放宣传手册180份,邀请函100份,小礼品70份,网络拍卖会共计到场参会的人员有120人左右,当日通过网络拍卖成交车辆65台。通过这次拍卖宣传周活动,很好的普及了拍卖知识,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和参与了网络拍卖。
在成都——南门分会场。11月21日,在罗浮广场街心花园开展拍卖咨询活动。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达到300来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700份,现场举行了模拟拍卖,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拍卖,普及了拍卖基本常识;组织了拍卖知识有奖竞答,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把活动推向高潮。
在成都——北门分会场。2014年11月21日,拍卖走进金牛区星辉中路工人村社区。设立现场咨询窗口,专人散发宣传资料900份。接受近百名群众咨询,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在成都——东门分会场。据统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接受咨询400余人次。让各方宾客在商家参加珠宝、收藏品鉴赏旅游之余能有全新的收获,真正让“拍卖走进社区”活动发挥作用、落到实处。
在资阳分会场。2014年11月21日,四川省第四届拍卖咨询服务周资阳分会场活动举行,会场设在资阳市电力小区会议室,资阳地区5家拍卖公司均参加了此次活动,并且邀请了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法院、市国资办等相关部门以及部分社区居民80余人参与。
在广安分会场。拍卖走进广安城南西溪花园社区和万和花园社区,精心制作了宣传海报、条幅和相关图片,并公开发放了《拍卖法》及《拍卖知识系列手册》等宣传资料,宣传广安拍卖行业成就,普及拍卖知识,树立广安拍卖业正面形象。
在泸州分会场。2014年11月21日,“拍卖进社区”泸州分会场活动正式启动,在红星社区、玉带桥社区、大驿坝社区、新民社区,江阳区大山坪街道龙透关社区、南苑社区,江阳区南城街道三星街社区,江阳区北城街道城垣社区和华阳乡街道竹苑社区共9个社区设立宣传点。为多个社区的数百名居民普及了拍卖基础知识,加强了拍卖、房地产拍卖、二手车拍卖等方面的社会委托基础,加深了社区居民防范虚假鉴定、虚假拍卖的意识,将拍卖知识、拍卖会、艺术品鉴赏等带入社区,走近群众,树立和引导拍卖行业的正面形象。
此次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得到了市商务局、市城管局、《泸州日报》、《泸州晚报》和各社区单位的大力支持,为拍卖知识的宣传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宜宾分会场。2014年11月22日,拍卖走进南城社区开展了“2014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邀请了《宜宾晚报》编辑主任聂磊到场,当天发放了500份宣传手册。
在南充分会场。2014年11月24日,拍卖走进南充市广播电视大厦广场。特邀“华西传媒《华西城市读本》”进行现场报道,特邀南充市粮食局、工商局领导到场,活动现场与社会公众面对面进行交流。
在雅安分会场。拍卖走进最聚人气的雅安市吉选超市广场,现场人流量大,公众参与意识强,向市民派发了500份宣传资料。
在内江分会场。2014年11月18日,拍卖走进大千广场,展示了四川省拍卖业恢复发展以来取得的成就,四川文物艺术品拍卖20年取得的成绩,宣传普及拍卖知识,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网络拍卖。
在乐山分会场。2014年11月18日—20日在乐山城区嘉州新城社区举办为期三天的拍卖咨询活动,省拍协副会长、四川乐山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乐山分会场负责人陈志坤主持开启仪式,乐山市商务局、乐山市工商局等部门派员参加。
在咨询首日,陈志坤副会长、乐山市商务局、乐山市工商局领导亲自到现场发表讲话,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拍卖公司每日到现场进行咨询人员达20人,活动期间共制作彩色宣传资料近2000份,现场参加群众约1000余人。
五天时间里不间断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自主宣传活动,各公司在所在地或社区大力宣传普及拍卖知识,让社会各界持续了解拍卖活动,创建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行业的正面形象,据统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约1万余份,接受电话咨询约70余人,上门咨询约50余人,近800人参与了自主宣传活动。掀起了拍卖知识宣传学习的热潮,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在眉山分会场。2014年11月21日上午10时, 拍卖走进眉山市东坡区旭光小区活动中心。
眉山市商务局副局长杨美凭,眉山市商务局市场科科长单靓,眉山日报记者,眉山电视台记者,旭光小区社区负责人出席。
眉山市商务局副局长杨美凭应活动领导小组邀请,发表热情洋溢的开幕式讲话。杨局长立足眉山拍卖行业具体实情,向广大社区群众介绍眉山拍卖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至今取得的一些成绩。讲话中强调,在增强大家对拍卖企业认知的同时,眉山拍卖企业应发散思维模式,将传统与实情结合,为拍卖行业的发展谋创新、拓新路。
四川眉山鼎鑫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彭欢现场讲解拍卖常识,主持有奖问答环节和模拟拍卖会。通过拍卖师对拍卖知识的细致讲解,让现场社区群众轻松记住拍卖知识,大家都觉得意犹未尽;模拟拍卖会,吸引了更多群众的踊跃参与,将开幕式活动现场的氛围推向了高潮。模拟拍卖会让社区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拍卖会的现场氛围,永远记住了这场社区拍卖会。
在德阳分会场。2014年11月21日,“四川省第四届咨询服务周”活动德阳分会场在城南浦东社区隆重举行。全市十四家拍卖公司、50多名拍卖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广大市民参加了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读物600余份。邀请市工商局、商务局领导共同参与。市民对宣传活动表示出极大的好奇和兴趣,纷纷驻足索取资料,咨询拍卖知识和拍卖有关程序。工作人员的热情宣传,产生了良好的互动,让人们零距离的了解拍卖、充分了解正常合法的拍卖活动程序,为《拍卖法》和拍卖相关知识的宣传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在绵阳分会场。2014年月11月26日, 绵阳长城春天花园小区,绵阳市十家拍卖公司,绵阳市中介行业协会领导致词并宣布活动开始。
在阿坝州分会场。2014年11月27日,拍卖走进汶川县桑坪社区,制作了公务车专场拍卖会图片的宣传栏,吸引更多的群众前来了解和咨询有关二手车拍卖的信息和流程。活动中,更多群众提出多举办些二手车专场拍卖会,让百姓也能像买新车一样方便。
此次活动的推广,让百姓进一步了解拍卖行业的发展,认可拍卖的规范化,阳光化,也提升了公司的形象。
在自贡分会场。2014年11月27日,拍卖走进舒佳苑小区现场设立了拍卖企业的简介及发展史,对拍卖业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着重宣传行业诚信经营理念,专家还就拍卖的政策法规以及拍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接受广大社会人士的咨询、问答,吸引了不少社会人士热情参与。
在遂宁分会场。遂宁市拍卖企业于2014年11月28日在遂宁分会场---遂宁市嘉禾社区开展,各拍卖企业都制作了各个公司的企业简介,详细介绍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公司资质、公司团队、公司组织及拍卖流程、公司成功的典型案例等,受到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邀请了《遂宁电视台》、《遂宁日报》等相关媒体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在广元分会场。11月28日, 10家企业的员工走进东坝社区大型小区,展场悬挂拍卖进社区——2014四川拍卖宣传周”、“公开、公平、公正——四川拍卖行业网络平台助力司法改革和政务公开建设”横幅,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近千份印刷资料,吸引数百名市民前来观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达州分会场。20l4年11月21日一11月28日,达州市分会场设在达州市达川区曹家梁社区服务站前小广场。
启动仪式,由达州市商务局副局长曹宜宣布了“四川省第四届拍卖咨询服务周——拍卖走进社区达州市分会场活动”正式启动。达州市11家拍卖企业负责人和拍卖师参加了开幕仪式活动;同时邀请了达州市商务局李顺波科长和达州市工商局分管拍卖工作的胡渝丽科长、社区干部群众、达州市达川区电视台记者参加了开幕仪式,形象宣传拍卖行业。
在甘孜州分会场。20l4年11月21日,拍卖走进拍卖走进康定县炉城镇二社区康定老街溜溜城。组织对《拍卖法》及相关拍卖法律法规、文物艺术品法规制度及收藏投资指引、拍卖常识、拍卖流程等问题的宣传普及,接受社区中社会公众的咨询和答疑。
通过发放拍卖宣传资料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网络拍卖功能和特点,举办模拟拍卖会,引导公众通过网络积极参与网络拍卖活动。
在凉山州分会场。2014年11月28日,拍卖走进西昌市长宁社区,现场设点咨询发放宣传资料500份。活动起到的良好效果,树立了企业形象,并能让社会各界对拍卖行业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通过宣传和展示,树立了企业形象,并能让各界对拍卖行业有进一步的认识。
在攀枝花分会场。2014年12月20日,攀枝花市新开源拍卖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国信拍卖有限公司、善德拍卖有限公司走进攀枝花市居住人口最多、商业最集中的红星社区开展讲解房产拍卖、二手车拍卖等相关内容的宣传。
四、选择多种媒体,吸引社会积极关注,扩大宣传影响
本次活动期间,协会邀请到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四川日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参加;省内各市州分会场也邀请到当地主流媒体、电视台积极进行正面报道,不仅有效地增强了本次“拍卖进社区”宣传活动的影响力,传达了行业正能量,同时,顺势推动了行业与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建设,行业的社会关注度大幅提高,行业的正面形象得到了有效提升。
11月28日,随着攀枝花分会场宣传活动的成功举办,延续在全省各市州分会场宣传活动的全部结束,本届宣传周活动正式落幕。本届宣传周活动全省304家企业,近3000人积极参与其中,共同走进40多个社区。以“拍卖进社区”为主题,发放资料近3万册,通过举办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基层社会大众走进拍卖,参与拍卖,取得了圆满成功。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
川府发〔2015〕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现就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探索推行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探索建立政府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三)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
(四)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落实“五个一律”: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按立法程序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法规后一律取消;审批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对确需保留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制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企业需要中介服务的,由企业自主选择。
(五)禁止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审批。落实“五个严禁”: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等形式或者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严禁借实施行政审批变相收费或者违法设定收费项目;严禁将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严禁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名,变相恢复、上收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六)加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加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除因涉密等特殊情况外,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全面实现网上审批。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七)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省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标准,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省政府制定《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明确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程序,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八)完善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依托,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法律顾问的选拔聘用、工作管理、绩效考评、奖励追责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讲法工作机制,畅通政府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九)建立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省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责主体、追责范围、追责方式,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加强行政决策案卷管理,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发生决策失误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倒查决策责任。
三、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
(十)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省政府每年9月公开征集政府立法项目。通过公众投票和专家论证,科学评估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项目纳入年度立法计划。
(十一)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机制。实行重要的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对专业性较强、利益关系调整比较复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委托第三方起草,使立法过程充分体现民主,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真正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的制度机制。
(十二)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审查论证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立法事项报告制度,政府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由省政府党组向省委报告。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政府立法事项,由政府法制机构委托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开展评估,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提请政府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继续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十三)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所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上网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协商会,开展实地调研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十四)大力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试点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省级部门一般不设专职行政执法队伍。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设区的市要整合重复设置的执法队伍,市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区本级不设执法队伍;区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市本级不设执法队伍。整合部门内现有执法队伍,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探索将不同部门下设的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整合为一支执法队伍。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法队伍。
(十五)完善市县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权限范围,分级管理事项以当地执法为主。完善行政执法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十六)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及公示制度,规范委托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
(十七)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细化案件移送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实现对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八)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控监测,加强非现场执法。
(十九)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对执法环节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充分利用办案信息系统、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二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由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程序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或强制措施是否适当。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十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省政府令第278号),在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基础上,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要求和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原则,分级细化、量化相关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2015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裁量标准并录入行政职权目录。建立行政执法裁量案例指导制度,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公布一批认定事实清楚、执法程序规范、严格适用裁量标准的典型案件,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机关准确行使裁量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二)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深化落实省政府十个重点领域制约权力的制度规定,形成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行使的长效机制。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的相互制约。
(二十三)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吸收外部力量参与案件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保障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探索建立专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十四)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坚持依法审计,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审计对权力监督制约和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作用。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创新审计方式,加强审计计划管理,突出审计重点,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二十五)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对在履职过程中徇私舞弊或收受当事人财物、接受当事人宴请或其他不正当服务的行政过错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
(二十六)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省政府制定深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十八)突出政务公开重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在财政预算领域,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重点公开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招标、投标方面的信息。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点公开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灾害救助与社会救助、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信息。
(二十九)拓展政务公开范围。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制度,建立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查询检索系统,方便企业和群众通过信息网络查询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审批公开制度,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以及申请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监督举报受理机关及办公电话等,行政审批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或者部门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
八、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加强政府立法队伍建设。充实政府立法工作人员,适应地方立法工作需要。严格执行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政府立法队伍素质关。加强政府立法人员培训,提高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和职业技能。探索建立政府立法专员制度,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政府立法工作者。
(三十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把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授予行政执法资格的前提条件,把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
(三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配备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聘请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
(三十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以提高律师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按国家规定设立公职律师,纳入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十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充实市、县政府法制机构法律专业人员,县级以上行政执法部门普遍设立法制工作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普遍配备法治员。
九、落实保障措施
(三十五)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意见》(川府发〔2014〕71号),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三十六)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实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全面建立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与所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政府督查机构对《依法行政责任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日常和年终督促检查,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十七)加强依法行政考核评估。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4〕37号)要求,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细化量化标准,健全考核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目标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更好地发挥法治对政府各项工作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独立开展依法行政评估。
(三十八)加强依法行政督促指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4〕39号)中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