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干部职工廉洁从业行为,营造良好的亲清营商环境。如您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以下情况,欢迎积极反映,举报。
一、公司业务人员在市场更新改造、招商招租、门店管理等过程中,以权谋私,趁机索要或收受感谢费、辛苦费、礼品的行为;
二、公司业务人员让亲属、朋友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搞业务”的行为;
三、公司业务人员在项目招投标、采购供应商选择等方面,优先为“自己人”开“绿灯”的行为;
四、公司业务人员通过各种名义借用钱款或商品,且没有按期归还的行为;
五、公司业务人员要求报销或支付应当由其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支付的住宿、餐饮、出行、娱乐、购物等行为;
六、公司业务人员在收取商户租金(保证金)后,没有按期提供收据发票的行为;
七、公司业务人员对反映的诉求或反馈问题,态度冷漠,无故拖延的行为;
八、公司业务人员通过与商户“打麻将”“打纸牌”“关系钓鱼”等活动,从中获得一定“彩头”的行为;
九、其他“吃拿卡要”表现行为。
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28-86627597
(二)来信地址:昌达公司纪检监察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7号)